为冤家空壳公司放贷亿元形成8000万不良,赣州银行一支行长被另案处理

来源: 和讯银行 ?2020-07-21 14:12:49

  和讯银行音讯   近日,江西大余县人民法院披露一份刑事判决,商人郑某涉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个月。郑某的行贿对象,为一家银行支行长。

  经审理查明:2011年夏天,被告人郑某与原赣州银行南昌分行工作的邓某相识,两人经常一同打篮球。后邓某调到丰城市担任筹建赣州银行丰城支行,郑某又经常去丰城找邓某打篮球、吃饭喝茶聊天等,单方关系也更好了。

  2011年底,赣州银行丰城支行开业,邓某任该行行长。郑某表示,“开业时期,我还协助丰城支行拉了一笔几百万元的存款。”

  有了一位银行行长作为好冤家,做资金生意的郑某打起算盘,揣摩如何从银行贷款。

  邓某告诉郑某,“用什么公司贷款我不管,但相关贷款材料要完全,面上的材料要符合贷款规定。”于是郑某在丰城经过购买转让、注册公司以及借用别人的公司,变更法人代表、公司的注册资本,达到贷款的基本要求后,再用这些公司向丰城支行贷款1亿余元。

  这些空壳公司包括丰城市君尚实业有限公司、丰城市君翔贸易有限公司、丰城市云海贸易有限公司、丰城市三皇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等,支行长邓某明知郑某的公司为空壳公司,依然为郑某办理了贷款。  

  在帮了好冤家“大忙”当前,2013年11月初,邓某以借钱名义让郑某为其预备200万元还账。郑某为感激邓某对其贷款事宜的关照,向邓某指定的账户转账200万元。

  邓某表示,“后来郑某没有提过这200万元,我也没有自动向郑某提及。之所以叫郑某帮他还款,是由于我与郑某是冤家,为郑某的公司在不完全符合贷款条件的状况下给其贷款审批、续贷,帮了郑某很多忙。”郑某证言也证明,截止邓某被留置调查,这200万元邓某没有退还。”

  根据赣州银行丰城支行不良贷款报告,授信企业丰城市君尚实业有限公司、丰城市君翔贸易有限公司等企业的系列贷款,不良贷款总额为8175万元。

  法院以为,被告人郑某向时任赣州银行丰城支行行长邓某行贿人民币200万元,并谋取不合理利益,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一审讯处郑某有期徒刑5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另据判决书显示,原赣州银行丰城支行行长邓某将另案处理。

  值得留意的是,邓某并非赣州银行丰城支行第一位落马的行领导。根据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此前判决,丰城支行开业时另有一名副行长张。蚍欠ù邮旅窦渥式鸩鸾杌疃,构成集资诈骗罪。2015年12月,张健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在赣州银行内部,与丰城支行邓某异样涉行贿的状况,还有石城支行原行长张祥春。2019年9月,章贡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张祥春行贿案,作为一同典型的犯罪警示教育案例,共有赣州银行等78人代表到场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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