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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vip葡亰350vip葡亰集团350vip葡亰集团350vip葡亰集团集团网讯 为一致规范机构改革后银行业和保险业行政处罚程序,提升金融违法违规成本,严肃整治金融市场乱象,防备化解金融风险,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印发《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下称《办法》)。
起草过程中,银保监会就《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对社会各界的反馈意见进行了仔细研讨,对于优化行政处罚工作流程、完善行政处罚信息管理等科学合理建议予以充分吸收采纳。
《办法》着眼于规范行政处罚程序,提升行政处罚效能,进步执法公信力,对银行业保险业行政处罚程序作了片面规范,重点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整合优化行政处罚工作机制。《办法》整合优化了银行业、保险业行政处罚程序,确立了公平、公正、公开、程序合法、过罚相当等行政处罚的基本准绳,建立“查审分离”的处罚工作机制,规定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设立行政处罚委员会,明确了立案调查部门、案件审理部门各自的职责。
二是完善行政处罚工作流程。《办法》对行政处罚案件管辖、立案调查、审理审议、权益告知与听证、决定与执行等处罚工作全流程做了规范,将理论中成熟的做法加以总结固化,同时根据监管工作实践完善处罚工作流程,加强工作环节之间的无机衔接,进步行政处罚工作效率。
三是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为进步违法违规成本,严肃整治金融市场乱象,《办法》在规范处罚工作流程的同时,也注重推进加大处罚执法力度,例如优化管辖规定,便于及时就近执法,加强查处协同,进步处罚效率,明确对屡查屡犯、不配合监管执法、:蠊现,形成较为恶劣社会影响等行为,依法从重予以处罚,强调人员责任清查,规定在处罚银行保险机构时,要依法清查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同时强化行政处罚与党纪问责的衔接,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该当按照规定报送纪检监察部门等。
四是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办法》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前,该当事前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理想、理由及根据,并告知其有陈述申辩权益,符合听证条件的,当事人可以依法恳求听证,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C魅返笔氯硕孕姓Ψ>龆ú环,有权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为一致规范机构改革后银行业和保险业行政处罚程序,提升金融违法违规成本,严肃整治金融市场乱象,防备化解金融风险,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印发《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下称《办法》)。有关部门担任人回答了记者发问。
一、《办法》的起草准绳是什么?
《办法》在起草过程中次要坚持以下准绳:一是全流程规范。对行政处罚从立案调查到决定与执行的基本规则进行了全流程规范。二是交融一致。根据机构改革要求,在取长补短、互相自创交融的基础上,对银行业、保险业行政处罚程序作了一致规范。三是优化完善。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片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重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点意见》,进一步进步监管处罚法治化程度。同时以制度整合为契机,将监管处罚理论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予以固化,提升监管处罚效能。
二、《办法》的次要内容有哪些?
《办法》共10章104条,整合优化了银行业、保险业行政处罚程序。第一章总则,规定了银行业保险业行政处罚的种类,确立了公平、公正、公开、程序合法、过罚相当等行政处罚的基本准绳,建立“查审分离”的处罚工作机制,明确了从轻减轻处!⒋又卮Ψ5炔昧壳樾。第二章至第四章规定了处罚案件管辖、立案调查的流程及程序要求、证据的种类,以及各类证据取证要求。第五章至第六章规定了案件移送审理的标准和材料要求,审理案件的基本规范,以及行政处罚委审议案件的议事规则。第七章至第八章规定了行政处罚的事前告知与听证、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的复核、处罚决定的作出与执行等。第九章规定了违法实施处罚的法律责任。第十章为附则,明确了相关概念、《办法》实施工夫等。
三、《办法》在进一步加大处罚执法力度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办法》构建了银行业、保险业一致协调的处罚工作机制,为加大处罚力度提供了制度保障。作为行政处罚基本程序规定,《办法》坚持依法严厉处罚的基调,推进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例如:
在处罚管辖方面,优化管辖权限规定,加强监管联动,统筹调配监管资源,便于及时就近查处。在查处衔接方面,细化职责分工,明确工作标准,加强查处协同,进步工作质效。在处罚适用方面,明确从重处罚的情形,强调对于:蠊现、形成较为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从重予以处!T谌嗽蔽试鸱矫,规定查处银行保险机构的同时,该当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同步进行调查和清查。在纪法衔接方面,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该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纪检监察部门,强化行政处罚与党纪问责的衔接。
下一步,在《办法》贯彻落实工作中,银保监会将继续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问责的高压态势,持续深化管理金融市场乱象,实在维护金融市场次序,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办法》规定了哪些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措施?
一是构建“查审分离”工作机制,规定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实行立案调查、审理和决定相分离的行政处罚制度,规范行政处罚权利,构成有效制衡。二是明确回避规则,规定参与行政处罚的工作人员存在与处罚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等情形的,该当依法回避。三是规范调查取证,要求调查人员进行案件调查时不得少于二人,并该当出示合法证件和调查(现场检查)告诉书。对案件理想的调查该当片面、客观、公正,并依法充分搜集证据。四是规定事前告知,要求作出处罚决定前,依法向当事人告知陈述申辩、听证等权益,过度延伸当事人恳求听证的期限,对拟处罚决定作出严重调整的,该当重新对当事人进行事前告知。五是明确权益救济途径,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有权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