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就修订《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及其实施规定对外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 本站原创 ?2020-06-15 09: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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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来源:微摄

  350vip葡亰350vip葡亰集团350vip葡亰集团350vip葡亰集团集团网讯   为落实2020年3月1日起实施的新《证券法》,进一步简政放权,完善证券公司股权监管,提升监管效能,中国证监会起草了《关于修正<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的决定》《关于修正<关于实施《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有关成绩的规定>的决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及其实施规定次要修正以下内容:一是修正次要股东定义。参考国内外金融监管经验,结合证券公司股权日渐分散的趋向,将证券公司次要股东从“持有证券公司2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者持有5%以上股权的第一大股东”调整为“持有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二是适当降低证券公司次要股东资质要求。取消次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才能的要求;将次要股东净资产从不低于2亿元调整为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不再要求次要股东具备相婚配的金融业务经验;不再要求次要股东为行业龙头号。三是根据新《证券法》,调整证券公司股权相关审批事项。将“证券公司添加注册资本且股权结构发生严重调整、减少注册资本,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践控制人,该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同意”调整为“证券公司变更次要股东或者公司的实践控制人,该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同意”,取消的审批情形调整为备案事项。四是结合理论中出现的新状况,进一步明确有关监管要求。包括禁止证券公司股权相关的“对赌协议”;明确控股股东变更为持股100%的股东的备案程序;明确单个非金融企业实践控制证券公司股权比例不得超过50%的豁免情形等。五是落实简政放权,进一步精简申报材料。包括适当减少股东财务审计报告要求,简化股东及所控制机构诚信合规记录证明文件要求等。

  欢迎社会各界对《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及其实施规定提出宝贵意见,证监会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状况,进一步修正并履行程序后尽快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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