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要规范也要保护

来源: 中国经济网 ?2020-08-26 11:25:50

  民间借贷利率“红线”广受市场关注,这是由于利率高低及能否受法律保护,关乎借贷单方的利益。

  此次最高人民法院新规调整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下限,将之定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构成了理想上的“一区两线”和浮动利率方式。这一做法改变了原来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和固定利率方式,添加了利率下限的顺应性,符合利率市场化改革方向。同时,4倍LPR的标准设定,也传承了不断以来利率规制的历史传统,符合民间借贷市场理论惯例和普遍预期。

  法律规则要兼顾公平与效率价值,既强调法律的严厉保护,也要尊重市场规律。这就要看法到民间借贷市场存在的合理性,法律介入的政策只能是规制,促使其规范化,而不是一棒子打死。一方面,保护合法的放贷者,确:戏ń璐贤目稍て谛裕涣硪环矫,保护诚实的债务人,避免其蒙受债务人的剥削压榨。

  民间借贷作为国家正轨金融的有益补充,既需求规范,也需求保护。面对当前复杂严峻的经济情势,特别是在加快构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互相促进的新350vip葡亰集团格局之下,民间借贷市场的规:头段越炔皆龀。将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下限维持在绝对合理的范围之内,愈加符合当前中国经济社会350vip葡亰集团的客观需求。从长远看,此次调整有利于促进民间借贷利率逐渐与我国经济社会350vip葡亰集团的实践程度相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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