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领取司穆长春:?中国央行数字货币采取双层运营体系

来源: 央行微信公众号 ?2019-08-21 12:5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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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来源:微摄

       文章转自:央行微信公众号(原文为中国人民银行领取司副司长穆长春于2019年8月10日在第三届350vip葡亰350vip葡亰集团350vip葡亰集团350vip葡亰集团集团四十人伊春论坛上的演讲,本文略有修正)


       今天我想讲一下央行法定数字货币的理论,就是DC/EP。从2014年到如今,央行数字货币DC/EP的研讨曾经进行了五年。当时有很多成绩需求回答,比如说,为什么要在电子领取曾经这么发达的状况下,还要发行本人的央行数字货币?再比如,该采取什么样的技术路线?是采取区块链还是采取集中账户体系?付息不付息、350vip葡亰集团350vip葡亰集团组织架构如何安排等等。2018年开始,做相关零碎开发,如今央行数字货币可以说是呼之欲出了。


       先说能否采用区块链技术的成绩,一开始,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讨小组做了一个原型,完全采用区块链架构。后来发现一个成绩,由于我们的法定数字货币是M0替代,假如要达到零售级别,高并发是绕不过去的一个成绩。去年双十一的时分,网联的买卖峰值达到了92771笔/秒,比较一下,比特币是每秒7笔。以太币是每秒10笔到20笔,Libra根据它刚发的白皮书,每秒1000笔。可以想象,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发行数字货币,采用纯区块链架构无法完成零售所要求的高并发功能。所以我们决定央行层面应保持技术中性,不预设技术路线,也就是说不一定依赖某一种技术路线。


       DC/EP采取的是双层运营体系。单层运营体系,是人民银行直接对公众发行数字货币。而人民银行先把数字货币兑换给银行或者是其他运营机构,再由这些机构兑换给公众,这就属于双层运营体系。


       采取双层运营架构还有以下几个考虑:


       首先,中国是一个复杂的经济体,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地的经济350vip葡亰集团、资源禀赋、人口教育程度以及对于智能终端的接受程度,都是不一样的。所以在这种经济体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是一个复杂的零碎性工程。假如采用单层运营架构,意味着央行要独自面对一切公众。这种状况下,会给央行带来极大的应战。从提升可得性、加强公众使意图愿的角度出发,我们以为应该采取双层的运营架构来应对这种困难。


       第二,人民银行决定采取双层架构,也是为了充分发挥商业机构的资源、人才和技术优势,促进创新,竞争选优。商业机构IT350vip葡亰集团和服务体系比较成熟,零碎的处理才能也比较强,在金融科技运用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人才储备也比较充分。所以,假如在商业银行现有的350vip葡亰集团、人力资源和服务体系之外,再另起炉灶是巨大的资源浪费。地方银行和商业银行等机构可以进行密切合作,不预设技术路线,充分调动市场力量,经过竞争完成零碎优化,共同开发共同运转。后来我们发现,Libra的350vip葡亰集团350vip葡亰集团组织架构和我们DC/EP当年所采取的350vip葡亰集团350vip葡亰集团组织架构实践上是一样的。


       第三,双层运营体系有助于化解风险,避免风险过度集中。人民银行曾经开发运营了很多领取清算体系、领取零碎,包括大小额,包括银联网联,但是我们原来所做的清算零碎都是面对金融机构的。但是发行央行数字货币,要直接面对公众。这就触及到千家万户,仅靠央行本身力量研发并支撑如此庞大的零碎,而且要满足高效波动安全的需求,并且还要提升客户体验,这是非常不容易的。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无论是从技术路线选择,还是从操作风险、商业风险来说,我们经过双层运营设计可以避免风险过度集中到单一机构。


       第四,假如我们运用单层运营架构,会导致“金融脱媒”。单层投放框架下,央行直接面对公众投放数字货币,央行数字货币和商业银行存款货币相比,前者在央行信誉背书状况下,竞争力优于商业银行存款货币,会对商业银行存款产生挤出效应,影响商业银行贷款投放才能,添加商业银行对同业市场的依赖。这种状况下会抬高资金价格,添加社会融资成本,损害实体经济,届时央即将不得不对商业银行进行补贴,极端状况下甚至可能颠覆现有金融体系,回到1984年之前央行“大一统”的格局。


       总结上去,央行做下层,商业银行做第二层,这种双重投放体系合适我们的国情。既能利用现有资源调动商业银行积极性,也可以顺利提升数字货币的接受程度。


       这里还要讲一下双层运营体系对货币政策的影响。双层运营体系不会改变流通中货币债务债务关系,为了保证央行数字货币不超发,商业机构向央行全额、100%缴纳预备金,央行的数字货币依然是地方银行负债,由地方银行信誉担保,具有有限法偿性。另外,双层运营体系不会改变现有货币投放体系和二元账户结构,不会对商业银行存款货币构成竞争。由于不影响现有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也不会强化压力环境下的顺周期效应,这样就不会对实体经济产生负面影响。


       另外,采取双层体系发放兑换央行法定数字货币,也有利于抑制公众对于加密资产的需求,巩固我们的国家货币主权。


       再讲一下技术路线。原来设计的时分,曾经有过用区块链的想象,另外还想象过“一币两库三中心”这种架构。但实践上,我们不预设技术路线,也就是说,在央行这一层我们是技术中立的,这个数字货币既具有数字货币的特征也就是价值体系特征,又具有账户松耦合特征,还具有有限法偿的特性。从央行角度来讲,无论你是区块链还是集中账户体系,是电子领取还是所谓的移动货币,你采取任何一种技术路线,央行都可以顺应。当然,你的技术路线要符合我们的门槛,比如由于是针对零售,至少要满足高并发需求,至少达到30万笔/秒。假如你只能达到Libra的标准,只能国际汇兑。像比特币一样做一笔买卖需求等40分钟,那整个超市门口都要排大队了。从央行角度来讲,我们从来没有预设过技术路线,并不一定是区块链,任何技术路线都是可以的,我们可以称它为长期演进技术(Long Term Evolution)。


       此外,对老百姓来讲,基本的领取功能在电子领取和央行数字货币之间的界限实践上是绝对:。当然,我们当前投放的央行数字货币在一些功能完成上会和电子领取有很大的区别。另外,我们在一开始也讲了,双层运营体系有利于充分调动市场力量,经过竞争完成零碎优化。目前我们是属于一个赛马形状,几家指定运营机构采取不同的技术路线做DC/EP的研发,谁的路线好,谁最终会被老百姓接受、被市场接受,谁就最终会跑赢比赛。所以这是市场竞争选优的过程。


       另外需求强调的是,在双层运营体系安排下,我们还是要坚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大家知道加密资产,它的自然属性就是去中心化。而DC/EP一定要坚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为什么?


       第一,央行数字货币依然是地方银行对社会公众的负债。这种债务债务关系并没有随着货币形状变化而改变。因此,依然要保证央行在投放过程中的中心肠位。


       第二,为了保证并加强央行的宏观谨慎和货币调控职能,需求继续坚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


       第三,第二层指定运营机构来进行货币的兑换,要进行中心化的管理,避免指定运营机构货币超发。


       最后,由于在整个兑换过程中,没有改变二元账户体系,所以应该保持原有的货币政策传导方式,这也需求保持央行中心管理的地位。


       中心化的管理方式与电子领取工具是不同的。从宏观经济角度来讲,电子领取工具资金转移必须经过传统银行账户才能完成,采取的是账户紧耦合的方式。而对于央行数字货币,我们是账户松耦合,即脱离传统银行账户完成价值转移,使买卖环节对账户依赖程度大为降低。这样,央行数字货币既可以像现金一样易于流通,有利于人民币的流通和国际化, 同时又可以完成可控匿名,我们要在保证买卖单方是匿名的同时保证三反(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这两个之间要获得一个均衡。


       现阶段的央行数字货币设计,注重M0替代,而不是M1、M2的替代。这是由于M1、M2如今曾经完成了电子化、数字化。由于它本来就是基于现有的商业银行账户体系,所以没有再用数字货币进行数字化的必要。另外,支持M1和M2流转的银行间领取清算零碎、商业银行行内零碎以及非银行领取机构的各类网络领取手腕等日益高效,可以满足我国经济350vip葡亰集团的需求。所以,用央行数字货币再去做一次M1、M2的替代,无助于进步领取效率,且会对现有的零碎和资源形成巨大浪费。相比之下,现有的M0(纸钞和硬币)容易匿名伪造,存在用于洗钱、恐怖融资等的风险。另外电子领取工具,比如银行卡和互联网领取,基于现有银行帐户紧耦合的模式,公众对匿名领取的需求又不能完全满足。所以电子领取工具无法完全替代M0。特别是在账户服务和通讯网络覆盖不佳的地区,民众对于现钞依赖程度还是比较高的。所以我们DC/EP的设计,保持了现钞的属性和次要特征,也满足了便携和匿名的需求,是替代现钞比较好的工具。


       大家也看到了Libra也是用所谓的100%的储备资产抵押,但是它并没有把本人限定于M0,因有可能会出现Libra进入信贷市场出现货币派生和货币乘数。这就有可能出现货币超发的状况。


       央行数字货币是对M0的替代,所以对于现钞是不计付利息的,不会引发金融脱媒,也不会对现有的实体经济产生大的冲击。


       同时,央行数字货币是M0的替代,应该恪守现行的一切关于现钞管理和反洗钱、反恐融资等规定,对央行数字货币大额及可疑买卖向人民银行报告。


另外,我们一再强调央行数字货币必须有高扩展性、高并发的功能,它是用于小额零售高频的业务场景。为了引导央行数字货币用于小额零售场景,不对存款产生挤出效应,避免套利和压力环境下的顺周期效应,我们可以根据不同级别钱包设定买卖限额和余额限额。另外可以加一些兑换的成本和摩擦,以避免在压力环境下出现顺周期的状况。


       此外,假如需求的话,央行数字货币还可以为央行实施负利率提供条件。


       最后,我想强调对于智能合约的态度。央行数字货币是可以加载智能合约的。在此需求强调的一点是,如前所述,央行数字货币依然是具有有限法偿特性的货币,它是对M0的替代。它所具有的货币职能(买卖媒介、价值储藏、计账单位)决定其假如加载了超出其货币职能的智能合约,就会使其退步成有价票证,降低可运用程度,会对人民币国际化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会加载有利于货币职能的智能合约,但对于超过货币职能的智能合约还是会保持比较谨慎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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