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拖欠银行3万5年未还 上刑事法庭后自动缴纳罚金

来源: 新浪财经 ?2019-06-19 13: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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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来源:微摄

  新浪财经讯 6月19日音讯,近日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一则刑事判决书显示,河南焦作一女子赵海利欠银行3万元五年未归还,被银行诉上法庭。

  裁判文书显示,赵海利,男,1981年9月3日出生,住博爱县。

  2013年3月30日,赵海利向博爱农商行下属机构张茹集信誉合作社借款30000元用于购买饲料,运用期限至2014年3月25日,商定利率11.49‰,按月结息,到期还本。同时商定逾期贷款罚息按原借款利率基础加收50%。合同签署后博爱农商行按约向赵海利提供了借款。

  逾期后,赵海利未履行还款义务,后博爱农商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14年7月25日法院判决赵海利于判决失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博爱农商行借款本金30000元,并按合同商定利率领取利息及逾期利息。假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加倍领取延迟履行时期的债务利息。

  但是,判决失效后,赵海利仍未履行。2015年8月17日,法院向赵海利送达了执行告诉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后,赵海利仍未履行。

  理想上,据法院查明,赵海利自2018年到宁波、无锡等地打工,月支出超过4000元,经查询赵海利的微信买卖记录,其从2018年9月至2019年4月每月支出及支出达8000余元,赵海利有才能履行仍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19年4月12日, 因拒不履行失效法律文书法院决定对赵海利司法拘留,随后,事情得到了积极进展。

  在审理时期,赵海利与博爱农商行达成还款承诺书,自动交纳罚金2000元,并在开庭时对博爱农商行控诉其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无异议,恳求从轻判处。

  最终法院判决,赵海利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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