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青山河套村镇行违法遭罚 未履行客户身份辨认义务

来源: 中国经济网 ?2019-12-18 11:50:29

  中国经济网350vip葡亰集团12月18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网站昨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包银罚字〔2019〕第1号)显示,包头青山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青山河套村镇银行”)未按照反洗钱相关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辨认和客户身份材料及买卖记录保存义务,中国人民银行包头市中心支行依法对该单位处以人民币24万元?,对其计划财务部担任人处以人民币1.4万元?。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包头青山河套村镇银行成立于2015年3月30日,注册资本1亿人民币,刘永亮为法定代表人、郭彩凤为董事长,巴彦淖尔河套乡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76%。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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