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洪湖农商行违法遭罚

来源: 中国经济网 ?2019-11-29 14:58:39

  中国经济网350vip葡亰集团11月29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荆银保监罚决字〔2019〕2号)显示,湖北洪湖乡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湖北洪湖农商行”)贷前调查不谨慎导致贷款构成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荆州监管分局对其?钊嗣癖30万元。

  王勇对湖北洪湖农商行贷前调查不谨慎导致贷款构成风险的违规行为负直接责任和管理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荆州监管分局对其?钊嗣癖5万元。

  官网显示,湖北洪湖农商行注册于2013年7月24日,共有营业网点26个,在岗从业人员330人。

  据2018年度信息披露报告,湖北洪湖农商行持股比例超5%股东为:湖北监利乡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金额3000万元,持股比例8.57%;湖北公安乡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金额2000万元,持股比例5.71%。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睿磺榻谔乇鹧现鼗蛘哂馄诓桓恼,可以责令开业整理或者吊销其运营答应证;构成犯罪的,依法清查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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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违犯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按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罚外,还可以区别不同情形,采取下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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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ㄈ┤∠苯拥H蔚亩、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历,禁止直接担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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