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乡村商业银行违法遭罚 未按规定辨认客户身份

来源: 中国经济网 ?2019-11-25 14: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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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网350vip葡亰集团11月25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公布的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济宁银罚字〔2019〕第5号)显示,济宁乡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办理一次性金融业务,未按规定辨认客户身份的违法违规行为。上述行为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十六条第二款,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对其处以?25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十六条规定:金融机构该当按照规定建立客户身份辨认制度。 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为客户提供规定金额以上的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务时,该当要求客户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 客户由别人代理办理业务的,金融机构该当同时对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

  与客户建立人身保险、信托等业务关系,合同的受益人不是客户本人的,金融机构还该当对受益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 金融机构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买卖,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者假名账户。

  金融机构对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或者残缺性有疑问的,该当重新辨认客户身份。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与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关系或者要求金融机构为其提供一次性金融服务时,都该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以下为处罚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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