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立法中反复征求意见 弹性规定给司法解释留有空间

来源: 法制日报 ?2018-09-06 1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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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经五年,四次审议,三次公开征求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终于问世了。

  与许多法律出台中只是某些规定惹起争议所不一样的是,电子商务法的每一条都曾引发争议。一些争议的声响,直到电子商务法颁布后依然还有。如何推进电子商务法的顺利实施,显然是当下需求关注的话题。为此,9月4日,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讨会与法制日报社共同主办了电子商务法颁布座谈会。

  呼之而出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讨会会长赵旭东用“呼之而出”“应运问世”来描述电子商务法的出台。

  中国的电子商务行业近年来350vip葡亰集团迅猛。国家统计局电子商务买卖平台调查显示,2018年上半年,全国电子商务买卖额为14.91万亿元,同比增长12.3%。另有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电商年买卖额接近30万亿元。

  “中国不只是电子商务350vip葡亰集团最早的国家,也是350vip葡亰集团最快、市场规模最大的国家。电子商务曾经成为引领中国经济350vip葡亰集团的重要引擎和最亮丽的风景。”赵旭东说。

  但是,蓬勃350vip葡亰集团的电子商务在快速350vip葡亰集团中也不断暴显露一些新成绩,诸如假冒伪劣、商业欺诈、进犯知识产权、领取纠纷多等,影响了电子商务市场的买卖次序和诚信,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保护。

  正是电子商务的迅猛350vip葡亰集团,催生了电子商务法的出台。从行业350vip葡亰集团来看,加快制定电子商务法,必将促进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可持续350vip葡亰集团。保障各方主体权益尤其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亟待电子商务立法。

  与会专家同时提出,从全球国际角度来看,推进构成片面开放新格局,积极参与和主导规则制定,也需求电子商务立法。电子商务立法是网络经济和数字经济领域次要规则,担负我国和世界各国互联互通共享共治的重担。

  社会各界对于电子商务立法高度关注,迫切希望电子商务法出台。据了解,从十届全国人大到2016年提请审议的时分,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电子商务立法的议案25件,建议133件。2017年、2018年,依然有很多全国人大代表建议要求尽快推出。

  这种关注也体如今提意见方面。在初审阶段,提意见的有194人,意见922条;在二审阶段,提意见的有291人,意见692条;在三审阶段,提意见的有317人,意见1473条。

  “这是一个整个社会高度关注的立法。”赵旭东说。

  影响广泛

  8月31日,这部遭到高度关注的电子商务法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表决经过。来自立法机关的声响表明,这是电子商务领域的一部综合性的、基础性的法律。

  与会专家以为,电子商务法对于保障电子商务各方的主体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次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350vip葡亰集团具有重要的作用。它从贯彻落实新350vip葡亰集团理念,完成高质量350vip葡亰集团,更好地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深化供给侧改革,建设创新型国家,完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参与全球网络空间管理,主导国际规则制定等方面,都具有严重的意义。

  赵旭东指出,以“电子商务法”命名这部电商领域片面性的法律,中国可能是全球第一个。与传统的法律不同,这是一个全新的法律领域,我国短少立法经验,也短少国际立法先例。中国的电子商务法立法“可以说在世界上是一个具有开放性的制度创新”,由于“无论是法律的体系结构,还是具体的内容规范,都需求进行开辟性的片面设计”。中国的电子商务法能成为电子商务立法的代表,表现中国特征,并为世界电子商务的立法提供宝贵的先例。

  这种说法得到了东北政法350vip葡亰集团民商法学院院长赵万一的认同。他将“开创性”作为这部法律的首要特点:是世界范围内第一部以“电子商务法”命名的法,凝聚了人们的智慧,紧紧把握市场350vip葡亰集团规律,努力于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350vip葡亰集团。它有可能成为除了公司法之外,产生广泛世界影响力的法律。2005年中国的公司法就曾惹起世界各国广泛关注,并已成为很多国家效法的对象。

  制度创新

  在一些具体规定上,都表现出了这部法律的创新贡献。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讨所研讨员邹海林以为,有两个方面非常值得称赞。第一,电子商务运营者的买卖规则,平台350vip葡亰集团台内运营者的关系,平台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都在电子商务法中予以了重点规定。电子商务运营者分类,如何加以规制,营业公示制度的建立,等等,都是其亮点,对于商务法有很好的参考价值。

  第二,处理了电商无法监管的成绩。“以前电商成绩那么多,找不到法律根据处罚他们,如今有了,电子商务法在法律责任构建方面针对电子商务的行为还进行了一体化构造,引入了现行法链接条款处理的更多了。”邹海林说。

  不过,也有一些条款迄今还存在较大争议。在座谈会上,电子商务法第38条就成为专家发言中的高频词。

  根据该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运营者知道或者该当知道平台内运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运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子商务平台运营者对平台内运营者的资质资历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形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赵万一看来,电子商务法第38条“到底是成功还是失败”,学者有学者的看法,立法机关有立法机关的考虑。坚持连带责任还是补充责任、相应责任,是其中的分歧所在。

  据了解,对于第38条第2款,一二三审稿都规定的是连带责任,但是到了四审稿变成了补充责任,最后成为相应责任。对于平台究竟该当是什么责任,争议较大。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讨所研讨员周汉华直言不讳地指出:“我们如今经常错位,好像用连带责任就能把平台管理好似的,这是最大的误区。”

  邹海林以为,电商平台不是对平台内的运营者担任,而是对本人担任,他担忧如今很多争议影响将来电商法有些制度的设计处理和适用。

  “平台责任350vip葡亰集团台管理要两手一同抓,两手都要硬,既不能错位也不能缺位。”周汉华建议道。

  留有空间

  监管者对于电子商务法的实施也有困惑之处。

  比如,对上述第38条第2款的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监司网规处处长白谨毅提出疑问:“如何界定电子商务平台运营者没有履行保障义务与审核义务,这个审核义务是属于原工商主体的准入部门的,原来是行政审查和本质审查,这个很难自证。在这个时分,从监管者角度350vip葡亰集团台本人豁免本人责任角度,如何均衡这个事情,可能也是将来执行的一个难题,需求社会各界一个认知一致和深化的过程。”

  而市场主体准入规定在落地中也存在疑问。零星小额买卖免于工商登记的规定如何在下一步的具体制度层面落地?不同的品类,其认定标准不同,朴素品和生活日用品就不是一个标准。“按品类怎样区分,这既需求行业从业人员的经验,也需求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一致的认知。”白谨毅说。

  数据保送也是执法中可能遇到的成绩。电子商务法处理了数据双向运用的监管合作成绩。白谨毅坦言,日常监管中不断以来存在这一成绩,如运营主体涉嫌违法,但在向平台要求获取数据时有一些不尽如人意的成绩。如今电子商务法规定,按照法律规定要求提供数据信息,“但是根据哪一个法规,这个依法是不是依托本法,可能也是我们对这部法律从立法的本意和理论需求角度需求认知的成绩”。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审讯长吴景丽则指出,电子商务法的一些规定比较弹性,“对于法院的司法解释留有空间,我们会根据相应状况进行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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