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陈晓明被"双开"

来源: 地方纪委国家监委 ?2022-12-05 14:21:05

  地方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江西省纪委监委音讯:日前,经中共江西省委同意,江西省纪委监委对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陈晓明严重违纪违法成绩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晓明理想信心丧失,政治看法淡。⒈碛醒现卣纬杉ǖ难月,严重违犯党地方关于金融工作严重决策部署,背离服务虚体经济要求,罔顾金融风险,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毫无纪律看法,在组织函询时不照实阐明成绩,长期弃守片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江西银行视为“公家领地”,自立规矩、自行其是,任人唯亲、排挤异己,严重净化所在单位政治生态;特权思想严重,公然违犯地方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运用豪华办公用房,违规发出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政绩观歪曲,好大喜功;道德败坏,操行恶劣,与别人发生不合理性关系;大搞家族式腐败,肆无忌惮,为亲属入职金融零碎、开展业务等方面谋取利益,纵容甚至协助亲属进行违纪违法活动;利欲熏心,极度贪心,擅权妄为,视国有金融资产为个人“掘金池”,把金融贷款审批权利当作敛财工具,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买卖,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晓明严重违犯党的政治纪律、地方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涉嫌行贿、违法发放贷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讨并报中共江西省委同意,决定给予陈晓明开除党籍处分;由江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成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陈晓明简历

  陈晓明,男,汉族,1966年11月出生,江西峡江人,博士研讨生文明程度,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8年7月至1999年7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江西省南昌市分行业务员、国际业务部副主任、营业部主任、党委委员、副行长;

  1999年7月至2001年3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江西省分行营业部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

  2001年3月至2004年3月,中国建设银行江西省九江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04年3月至2006年3月,中国建设银行江西省分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2006年3月至2009年12月,南昌市商业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副董事长;

  2009年12月至2012年3月,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行长、副董事长;

  2012年3月至2013年3月,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行长;

  2013年3月至2015年12月,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6年5月至2022年2月,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22年2月,被免去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

(江西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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