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衍生工具买卖对手违约风险资产计量规则有关成绩的告诉》

来源: 350vip葡亰350vip葡亰集团350vip葡亰集团350vip葡亰集团集团网 ?2021-11-29 09:59:35

       350vip葡亰350vip葡亰集团350vip葡亰集团350vip葡亰集团集团网讯   为明确《衍生工具买卖对手违约风险资产计量规则》(银监发〔2018〕1号)中净额结算有关内容在我国法律和监管框架下的可执行性,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印发了《关于衍生工具买卖对手违约风险资产计量规则有关成绩的告诉》(以下简称《告诉》),明确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可以净额计算衍生工具买卖对手风险敞口和计提资本。

       《告诉》对《衍生工具买卖对手违约风险资产计量规则》的适用作出补充解释,规定商业银行和经我国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同意设立的金融机构之间的合格买卖可以净额管理风险敞口和计提资本。《告诉》有助于进步衍生品买卖效率,减少商业银行风险暴露和资本占用,并经过降低买卖对手信誉风险提升市场全体波动性,对于国内衍生品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和长远350vip葡亰集团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在《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修订过程中做好与《告诉》的统筹衔接,并将继续推进在法律层面进一步明确和完善终止净额结算制度。

       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印发了《关于衍生工具买卖对手违约风险资产计量规则有关成绩的告诉》(以下简称《告诉》),明确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可以净额计算衍生工具买卖对手风险敞口和计提资本。中国银保监会有关部门担任人就相关成绩回答了记者发问。

       一、发布《告诉》的背景是什么?

       终止净额结算,是指金融买卖单方根据协议商定,在一方发生违约或终止事情时,另一方有权终止该协议下的全部合格金融买卖,并按照商定的方式轧差计算出净额,由净领取方转移给净支出方。终止净额结算是国际衍生品买卖的基础性制度,有利于降低买卖对手信誉风险,防止风险交叉传染,提升衍生品市场的效率和波动性。

       我国在金融市场买卖制度和监管理论层面,曾经确立了终止净额结算制度。银行间市场、证券期货市场衍生品买卖主协议均引入了终止净额结算机制。原银监会在《衍生工具买卖对手违约风险资产计量规则》(银监发〔2018〕1号)等资本监管规则中亦认可净额结算的信誉风险缓释作用。

       但是,由于国际行业协会发布的备忘录认定我国属于“非净额结算司法管辖区”,中外资银行普遍以全额计算以中资银行为衍生工具买卖对手的风险暴露和资本占用,净额结算缓释信誉风险和节约资本的功用未能得到发挥,同时也影响了中资银行在国际金融市场的竞争力。为澄清市场相关方对有关成绩的曲解,进一步明确对终止净额结算的支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银保监会起草了《告诉》。

       起草过程中,银保监会牵头成立了包括我国立法、司法和金融管理部门在内的跨部门工作组,开展终止净额结算有关理论和市场研讨;与英国、新加坡监管当局,国际掉期与衍生工具协会、亚洲证券业与金融市场协会,国际知名律师事务所,中外资银行等深化交流,引见我国立法、司法和监管理论,宣传监管部门观点。起草部门先后3次就《告诉》内容征求意见,相关意见和建议已得到充分吸收。

       二、如何理解我国法律和金融监管对终止净额结算的支持?

       我们以为,国际行业协会备忘录中关于终止净额结算在我国法律下存在不确定性的观点,是对我国破产法律制度和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机制的不精确、不残缺理解。

       一是我国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等法律规定赋予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破产前置审批权,近年来我国金融机构风险处置理论也表明,不可能出现国际行业协会备忘录以为的金融机构因个别债务人向法院提出恳求而忽然进入破产程序的情形,或者由于忽然进入破产程序导致非违约方无法行使终止净额权益的极端情形。

       二是净额结算合同安排可以在风险处置阶段有序执行。根据法律授权,金融机构出现严重风险,监管部门将依法采取接管、托管等风险处置措施,以恢复其正常运营才能。风险处置的基本准绳是妥善处理未完成买卖,保障买卖对手合法权益,防止风险传染和外溢,降低处置对市场次序的影响,维护金融市场波动。从风险处置理论看,净额结算协议都得到了有效执行。

       三是从立法和司法角度看,终止净额结算的合同商定与法律强迫性规定并无冲突。企业破产法、民法典均支持抵销权,民法典合同编承认当事人意思自治,并规定“合同权益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算条款的效能”。《告诉》起草过程中,立法和司法部门均对终止净额结算表示了支持。司法部门以为,金融市场中的净额结算规则一向以《合同法》关于抵销的法律规定为基本根据,净额结算不适用《企业破产法》关于破产抵销权的限制性规定,即便在债务人破产的状况下,亦不能得出管理人有挑拣履行权的结论。司法理论中,也未有过否定净额结算合同安排的案例。

       目前,我国净额结算立法也获得了打破性进展,期货和衍生品法草案、商业银行法修订草案相关条文均表现了立法层面对终止净额结算的认可和保护。

       三、《告诉》的次要内容是什么?

       《告诉》对《衍生工具买卖对手违约风险资产计量规则》的部分内容作出补充解释,明确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之间的合格买卖可以净额管理风险敞口和计提资本。次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适用《告诉》的商业银行买卖对手范围为经我国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同意设立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与其他买卖对手的净额结算组合认定标准仍按《衍生工具买卖对手违约风险资产计量规则》要求执行;二是明确合格主协议的范围,将目前国内市场常用的《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消费品买卖主协议》《中国证券期货市场衍生品买卖主协议》、国际市场常用的《国际掉期及衍生工具协会2002年主协议》纳入,并采用“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法有效净额结算主协议”的表述预留政策空间;三是明确经过合格地方对手方集中清算的衍生品买卖风险暴露和资本计量规则。《告诉》还进一步完善了保证金衍生品买卖的认定标准。

       四、《告诉》出台后估计对商业银行和我国衍生品市场有何影响?

       一是商业银行以净额管理风险敞口,可以减少日常买卖的担保品和结算资金规模,从而进步衍生品买卖效率,减少违约风险暴露和资本占用。在买卖对手违约或面临破产的状况下,相比全额双边结算,净额结算可以愈加迅速地锁定风险敞口,控制买卖风险。

       二是终止净额结算可以有效降低单个市场主体违约带来的风险传染,降低零碎性风险,提升整个市场的效率和波动性,对于衍生品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和长远350vip葡亰集团具有重要意义。明确终止净额结算有利于明晰衍生品买卖处置规则、波动市场预期,有利于商业银行风险处置有序开展。

       三是在资本监管规则中明确对净额结算的支持,可以为立法层面进一步完善衍生品市场制度打下基。蓖平适谐≡缛粘腥现泄欢罱崴闼痉ü芟角,有利于中外资银行在国际市场公平竞争。

       五、下一步银保监会在终止净额结算方面有哪些工作安排?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在《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修订过程中对《告诉》内容予以统筹考虑。银保监会将积极推进立法进程,在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期货和衍生品法、企业破产法等立法工作中,进一步推进明确和完善终止净额结算制度及监管机构对买卖对手提早终止合同权益的“暂!比ɡ。同时继续保持与国际行业协会、律师事务所、外资银行等的良好沟通,加强监管双边对话,促使国际行业协会、外资银行母国监管机构认可我国为净额结算司法管辖区。

       附: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衍生工具买卖对手违约风险资产计量规则有关成绩的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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