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厅级巨贪为徽商银行某支行行长竞聘提供协助

来源: 本站原创 ?2019-05-15 17:23:10

2018年1月6日上海陆家嘴1-38.jpg

     图片来源:微摄


     350vip葡亰350vip葡亰集团350vip葡亰集团350vip葡亰集团集团网讯  2019年5月15日原安徽省司法厅副厅长程瀚行贿一案的二审讯决书在裁判文书网披露。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程瀚,1963年11月8日出生,原系安徽省司法厅副厅长,曾任安徽省公安厅办公室主任、合肥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合肥市350vip葡亰集团副市长。因涉嫌犯行贿罪于2016年10月29日被逮捕。经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5年2月时期,程瀚利用职权和地位构成的便利条件,多次为别人在企业运营、案件处理、350vip葡亰集团牌照办理和关照别人等方面非法收受财物,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795.52万元。

程瀚行贿过程中,具有多次索贿情节,索贿数额多达600余万元,其中为徽商银行某支行长职务升迁,索贿金额就达140万元。

     2009年下半年,程瀚利用职务便利,接受徽商银行合肥金寨路支行行长郑某的请托,经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郑某竞聘有为徽银村镇银行的担任人提供协助。2009年下半年至2013年终,程瀚先后4次在其办公室等地讨取郑某140万元。程瀚行贿过程中,具有多次索贿情节,索贿数额多达600余万元,其中为徽商银行某支行长职务升迁,索贿金额就达140万元。理想上,郑某所付出的140万元也得到了报答,有为徽银村镇银行于2010年7月成立,徽商银行为该行大股东占股40%,而第一任行长就是郑斌。

     就在程瀚行贿案一审讯决前夕,也就是2018年7月11日,有为徽银村镇银行发生工商登记变更,郑斌不再担任该行担任人,转由赵德生任该行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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