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江西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来源: 中国经济网 ?2020-11-23 15:55:35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350vip葡亰集团11月23日讯  据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23日音讯,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江西省银保监局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告诉》。《告诉》要求,将商品房预售资金列入监管范围,购房人全部房款存入公用账户。

    《告诉》全文如下:

  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各银保监分局:

  为保持房地产市场颠簸健康350vip葡亰集团,防备房地产市场风险,保证预售资金优先用于商品房项目工程建设,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运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点意见》(建房〔2018〕12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精神,结合本省实践,现就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明确监管范围。全省市、县城市经同意预售的商品房建设项目预售资金应列入监管范围。商品房预售资金,包括购房人按照合同商定领取的全部房价款(含定金、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和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商品住宅全装修款等)。对保障建设项目竣工交付的预售资金实行重点监管,列为重点监管资金,其他为非重点监管资金。

  二、设立监管账户。市、县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担任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以下简称监管部门),并根据当地实践确定监管账户的设立模式。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恳求商品房预售答应前要确定监管银行,并以楼栋为基本单位开设预售资金监管公用账户。监管部门、监管银行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签署三方监管协议。预售答应证中应载明监管公用账户名称和账号。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该当在售楼现场公示预售资金监管公用账户和监管协议。

  三、明确监管期限。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期限,自获得《商品房预售答应证》开始,至预售项目楼栋完成房屋初始登记并达到购房人可单方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条件为止。

  四、明确监管额度。重点监管资金额度不得低于预售项目楼栋完成房屋初始登记并达到购房人可单方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条件所需资金,具体标准由各市县按实践测算标精确定。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项目:沙宓稚唐贩吭な奂喙茏式。:鸲、期限和冲抵方式等由各地监管部门根据监管需求确定。

  五、规范资金缴存。预售资金应全部存入预售资金监管公用账户;恳求住房贷款的,应将预售资金监管公用账户作为贷款到账账户。预售人恳求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时,该当提供购房人已存入公用账户的首付款凭证。

  六、建立信息零碎。市、县监管部门要建立预售资金监管信息零碎,与监管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商品房网签零碎对接,动态监管预售资金缴存、审批和划拨状况。

  七、规范资金拨付。监管账户内预售资金超过重点监管额度后,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恳求,监管银行根据监管协议拨付非重点监管资金。重点监管资金经监管部门赞同,按工程项目建设进度拨付。各地应科学合理确定重点监管资金拨付节点,既要保障监管账户中留存资金能有效覆盖和满足工程后续建设需求,又要实在减轻企业负!

  八、规范资金管理。各地监管银行该当按照监管规定履行监管协议,对进入公用账户的预售资金收支状况进行日常管理,定期向当地监管部门报送公用账户收支状况。

  九、明确相关责任。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购房款未进入或未全额进入监管账户、收取其他名目款项,逃避或变相逃避监管,提供虚伪证明材料等行为的,由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按照监管协议商定暂停其监管资金拨付;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由监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和监管协议商定暂停该项目的预售答应或商品房网签、备案,并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誉档案。对监管银行无合理理由未按协议商定及时入账、拨付监管资金的,监管部门可取消与该监管银行的合作关系。监管部门和监管银行的工作人员在资金监管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秉公作弊等行为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制定监管办法。各地应根据本告诉,尽快制定完善当地预售资金监管的相关规定。要优化服务流程、紧缩办理时限、规范恳求材料、提升服务程度、方便企业办事。要从制度上防备预售资金缴存、审批和划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预售资金监管规定经本级350vip葡亰集团赞同后,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西银保监局

  2020年11月18日


----------------------- 底部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