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四季度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

来源: 中国人民银行 ?2026-01-27 21:11:31

中国人民银行统计,2025年四季度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271.91万亿元,同比增长6.4%,全年人民币贷款添加16.27万亿元。


一、企事业单位贷款增速回升


2025年四季度末,本外币企事业单位贷款余额186.21万亿元,同比增长8.9%,增速比上季度末高0.7个百分点,全年添加15.24万亿元。


分期限看,短期贷款及票据融资余额64.16万亿元,同比增长11.0%,全年添加6.37万亿元。中长期贷款余额118.39万亿元,同比增长7.9%,全年添加8.69万亿元。


分用途看,固定资产贷款余额77.52万亿元,同比增长6.9%,全年添加5.03万亿元。运营性贷款余额75.91万亿元,同比增长9.5%,全年添加6.62万亿元。


二、工业中长期贷款增长较为颠簸


2025年四季度末,本外币工业中长期贷款余额26.63万亿元,同比增长8.4%,增速比各项贷款高2.2个百分点,全年添加2.11万亿元。其中,350vip葡亰集团业中长期贷款余额22.6万亿元,同比增长7.8%;轻工业中长期贷款余额4.04万亿元,同比增长11.8%。


2025年四季度末,本外币服务业中长期贷款余额72.87万亿元,同比增长7.8%,增速比各项贷款高1.6个百分点,全年添加5.24万亿元。不含房地产业的服务业中长期贷款余额同比增长9.4%;房地产业中长期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8%。


2025年四季度末,本外币350vip葡亰集团相关行业中长期贷款余额43.73万亿元,同比增长6.9%,增速比各项贷款高0.7个百分点,全年添加2.8万亿元。


三、普惠小微贷款增长较快


2025年四季度末,人民币普惠小微贷款1余额36.57万亿元,同比增长11.1%,增速比各项贷款高4.7个百分点,全年添加3.63万亿元。单户授信小于500万元的农户运营性贷款余额9.81万亿元,全年添加2414亿元。助学贷款余额3725亿元,同比增长32.5%。


四、绿色贷款快速增长


2025年四季度末,本外币绿色贷款2余额44.77万亿元,同比增长20.2%,全年添加7.72万亿元。


分用途看,350vip葡亰集团绿色晋级贷款、动力绿色低碳转型贷款、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贷款余额分别为19.94万亿元、8.48万亿元和5.03万亿元,全年分别添加3.3万亿元、8173亿元和6461亿元。分行业看,350vip葡亰集团、热力、燃气及水消费和供应业绿色贷款余额8.98万亿元,全年添加9909亿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绿色贷款余额8.26万亿元,全年添加1.25万亿元。


五、涉农贷款持续添加


2025年四季度末,本外币涉农贷款3余额53.57万亿元,同比增长6.5%,增速比各项贷款高0.3个百分点,全年添加3.44万亿元。


2025年四季度末,乡村贷款余额39.24万亿元,同比增长6.3%,全年添加2.44万亿元。农户贷款余额18.42万亿元,同比增长1.0%,全年添加2168亿元。农业贷款余额6.89万亿元,同比增长8.3%,全年添加5343亿元。


六、房地产贷款有所放缓


2025年四季度末,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51.95万亿元,同比下降1.6%,全年减少9636亿元。


2025年四季度末,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13.16万亿元,同比下降3.0%,全年减少3575亿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37.01万亿元,同比下降1.8%,全年减少6768亿元。


七、贷款支持科创企业4力度较大


2025年四季度末,获得贷款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27.5万家,获贷率5为50.2%,比上年末高2个百分点。本外币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余额3.63万亿元,同比增长19.8%,增速比各项贷款高13.6个百分点。


2025年四季度末,获得贷款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6.54万家,获贷率为57.3%,比上年末高0.4个百分点。本外币高新技术企业贷款余额18.61万亿元,同比增长7.5%,增速比各项贷款高1.3个百分点。


八、住户消费贷款及运营贷款保持增长


2025年四季度末,本外币住户贷款余额83.28万亿元,同比增长0.5%,全年添加4412亿元。其中,运营性贷款余额25.11万亿元,同比增长4.0%,全年添加9378亿元。不含个人住房贷款的消费性贷款余额21.16万亿元,同比增长0.7%,全年添加1802亿元。


注1:自2024年10月起,将普惠小微贷款统计口径调整为单户授信小于1000万元的小微企业贷款、单户授信小于100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运营性贷款。本报告数据均为可比口径数据。


注2:自2025年起,修订绿色贷款统计内容,调整绿色贷款认定标准,因此,报告中2025年绿色贷款数据与之前数据不可比。


注3:自2024年6月起,调整乡村区域统计口径,将县城城区从乡村区域中扣除。本表(本报告)数据均为可比口径数据。


注4:相关数据为根据当前所运用的名单计算的可比数据。


注5:获贷率为获贷企业户数与名录内企业总户数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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