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 《关于金融支持福建探求海峡两岸交融350vip葡亰集团新路 建设两岸交融350vip葡亰集团示范区的若干措施》

来源: 中国人民银行 ?2025-06-12 18:20:43

 为贯彻落实中共地方、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求海峡两岸交融350vip葡亰集团新路 建设两岸交融350vip葡亰集团示范区的意见》,深化两岸金融领域交融350vip葡亰集团,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福建探求海峡两岸交融350vip葡亰集团新路 建设两岸交融350vip葡亰集团示范区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着眼两岸交融350vip葡亰集团示范区建设,支持福建探求海峡两岸交融350vip葡亰集团新路,助力两岸交流交往交融。《若干措施》从优化两岸共同“生活圈”金融生态、服务台胞台资企业登陆第一家园建设,支持在福州、厦门、泉州开展跨境贸易高程度开放试点,支持资本项下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片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备化解金融风险等四方面提出12条政策措施,对持续深化两岸交融350vip葡亰集团示范区建设、推进金融高程度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将推进《若干措施》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细,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海峡两岸交融350vip葡亰集团力度,为两岸交融350vip葡亰集团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附件: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局关于金融支持福建探求海峡两岸交融350vip葡亰集团新路 建设两岸交融350vip葡亰集团示范区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共地方、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求海峡两岸交融350vip葡亰集团新路 建设两岸交融350vip葡亰集团示范区的意见》,加大金融支持海峡两岸交融350vip葡亰集团力度,现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优化两岸共同“生活圈”金融生态,服务台胞台资企业登陆第一家园建设


(一)允许福建省内银行为台胞在闽合法合规商品房买卖相关款项办理跨境人民币收付业务。福建省内银行可在“展业三准绳”基础上,为台胞办理商品房买卖相关的跨境人民币收付款及境内领取业务。


(二)支持在福建开展境外人员境内领取服务先行先试,提升境外来闽人员领取服务程度。统筹兼顾优服务与控风险,制定实施便利化措施。持续推行线上预定开户。指点银行加大自动取款机(ATM)改造力度、开通境外银行卡支取人民币现金功能,在重要场景加快外币兑换点建设和自助兑换机布放,进步外币兑换服务程度。


二、支持在福州、厦门、泉州开展跨境贸易高程度开放试点


(三)进一步便利经常项目外汇资金收付。符合条件的谨慎合规银行(以下简称谨慎合规银行)可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准绳为试点优质企业办理经常项目外汇收支业务;对于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服务贸易等项目外汇支出,可预先核验《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领取税务备案表》。


(四)支持银行优化新型跨境贸易结算。鼓励谨慎合规银行创新金融服务,自主办理试点优质企业真实合规的新型跨境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五)扩大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范围。试点优质企业与同一境外买卖对手开展特定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时,谨慎合规银行在确保风险可控的情形下可为试点优质企业办理轧差净额结算。


(六)货物贸易超期限等特殊退汇免于登记。谨慎合规银行可直接为试点优质企业办理货物贸易特殊退汇业务,企业无须事前在所在地外汇管理部门登记。


(七)优化服务贸易项下代垫或分摊业务管理。试点优质企业与其具有关联关系的境外机构间发生的超12个月服务贸易项下代垫或分摊业务,以及与非关联关系的境外机构间发生的服务贸易项下代垫或分摊业务,由谨慎合规银行审核真实性、合理性后办理。


三、支持资本项下跨境投融资便利化


(八)台资企业在福建开展再投资依法参照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内债、境外上市外汇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台资企业在福建开展境内股权再投资时,被投资企业或股权出让方无需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登记。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债务人内债签约(变更)登记,以及非金融企业境外上市外汇登记及变更、登记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


(九)支持福建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福建省内企业办理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集中运营管理境内外本外币资金,开展资金归集和余缺调剂、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等业务。


(十)支持建设多层次两岸金融市场。创新两岸社会资本合作方式,支持海峡股权买卖中心“台资板”创新晋级,加强与新三板合作对接,推进更多符合条件的在闽优质台资企业在大陆上市,鼓励更多台资企业参与大陆金融市场350vip葡亰集团。


四、片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备化解金融风险


(十一)颠簸推进政策试点,扎实做好金融风险评价。对风险早辨认、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定期做好试点银行及试点优质企业专项监测和日常监测,总结评价试点运转状况,及时指点试点银行优化业务流程,提升试点成效。


(十二)强化跨境金融风险监测与防控。加强外汇情势及跨境资金流动监测评价,密切关注跨境资金流动边际变化、结构性变化及350vip葡亰集团趋向,强化预期引导,防备风险跨区域、跨市场、跨境传递共振。持续跟踪监测风险,综合运用现场核查、风险提示等多种方式,及时妥善处置相关风险。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局


202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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