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关于防备虚伪宣传诱导网络贷款的风险提示

来源: 金融监管总局 ?2025-07-12 08:55:01

近期,一些不法机构或平台经过混淆概念、不实承诺、隐瞒风险等虚伪宣传手腕,诱导消费者办理网络贷款,不只给消费者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还可能使消费者堕入法律纠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风险提示,提示广大群众警惕虚伪宣传诱导网络贷款的风险,进步风险防备看法。


虚伪宣传诱导网络贷款次要有以下“套路”:


一是混淆概念误导贷款。一些不法机构或平台利用言语误差,如以“分期缴费”“分期付款”替代“分期贷款”,有意误导或迷惑消费者在未充分了解服务内容和合同条款的状况下,完成线上签字或刷脸认证,签署网络贷款合同。过程中,不法机构或平台可能经过诱导填写或技术手腕窃取等方式搜集个人信息,转卖给其他机构用于诈骗等非法用途,消费者面临个人信息被不当运用的风险。


二是不实承诺诱导贷款。一些不法机构或平台经过欺诈性承诺、夸大效果、杜撰信息,如宣传“包过拿证”“政策即将变化”“报名后国家有助学金奖励”甚至承诺就业保障等,诱惑、敦促消费者报名并办理贷款。在合同中:谌荼硎龌蛏柚眉量糖医隼诨够蚱教ǖ奶蹩,比如若退费必须扣除高额违约金等,添加解约成本。有些机构或平台实为“壳公司”,次要目的是骗取钱财,无法提供本质服务,甚至不断变换350vip葡亰集团350vip葡亰集团350vip葡亰集团地址逃避监管或法律责任。消费者发现被骗后,往往因机构跑路导致维权困难。


三是隐瞒贷款实践成本。一些不法机构或平台只宣传较低的表面利率、日利率、月利率,不披露较高的实践利率、年化利率、综合借贷成本,诱导消费者过度借贷。或者在宣传时:夥驯曜,故意隐瞒额外费用,实践操作中以“额外服务”“高端定制”、违约金等名义额外免费,导致实践领取的息费远超预期。


为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示:


一是宣传内容辨细心。虚伪宣传看似诱人,实则暗藏高额免费圈套。消费者需进步风险防备看法,警惕夸大其词或不实在践的虚伪宣传。对于超出合理范围的高报答承诺、高薪酬待遇等宣传内容,应理性分析、多方查证,核实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拒绝各类话术套路诱惑。


二是机构资质需核实。在选择各类服务时,优先选择具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机构或平台。可以经过相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官方网站,查询机构或平台业务资质,了解掌握其运营和服务范围,避免堕入不法机构或平台骗贷圈套。


三是合同条款看明晰。签署合同前,需细心考虑合同本质,辨别合同是贷款合同还是提供服务的普通民事合同,不轻信、不冲动,不在诱惑或敦促下贸然签约。签署合同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警惕格式条款圈套,重点关注合同中的免费标准、退款政策、服务内容、承诺保障等条款,不要忽略风险提示信息。若发现合同中有不合理条款或:硎,应要求机构进行解释,或者暂:贤┦鹗乱,充分考虑后再作决定。


四是个人信息要保密。在办理业务时,务必谨慎提供个人信息,保管好个人身份证号、银行账户、验证码等,避免信息泄露的风险。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看法,定期检查账户异常状况,假如发现个人信息可能泄露,应及时联系相关金融机构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个人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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