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资本市场实施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有何重要意义?
答: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是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也是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创新。在资本市场实施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是深化贯彻落实党地方和国务院关于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的精神和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资本市场片面深化改革的有力武器,对于维护市场“三公”次序、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350vip葡亰集团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有利于经过司法制度创新带动金融市场生态改善和社会管理效能提升。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资本市场“毒瘤”,不只严重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而且严重影响市场次序和金融安全,甚至可能诱发社会不波动要素。开展“默示加入、明示加入”的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可以大幅进步违法违规成本,有效遏制和减少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营建良好的金融市场生态,更好服务虚体经济高质量350vip葡亰集团。同时,经过一揽子处理违法行为的民事赔偿,可以高效、妥善化解群体性、涉众型纠纷,大幅提升社会综合管理效能。
二是有利于推进资本市场片面深化改革。注册制改革是这一轮资本市场改革的“牛鼻子”工程。发行端准入方式的市场化改革能否顺利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后端的监管执法能否有效。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有利于弥补证券民事赔偿救济乏力的基础制度短板,与行政、刑事责任清查机制构成立体化的制度合力,共同为片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特别是注册制改革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是有利于受损的中小投资者得到公平、高效的赔偿。我国证券市场以中小投资者为主,当其遭到证券违法行为损害时,由于非常分散、单个投资者索赔金额较小等缘由,许多中小投资者往往会放弃权益救济,不想诉、不愿诉、不能诉景象突出。由投资者保护机构参与的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经过代表人机制、专业力量的支持以及诉讼费用减免等制度,可以大幅降低投资者的维权成本和诉讼风险,有利于处理受益者众多分散状况下的起诉难、维权贵的成绩。
四是有利于上市公司、中介机构进步内部管理程度和规范市场运作,打造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次要适用于证券市场虚伪陈述、内幕买卖、操纵市场等案件,可以有效督促上市公司及其高管违法运营、依法披露,进步运营透明度,培育良好的公司管理文明,不断进步上市公司质量。同时督促中介机构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看门人”作用,共同提升资本市场诚信程度。
2、问:我国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有什么明显特征?
答:《证券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成绩的规定》(法释〔2020〕5号,以下简称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发布普通代表人诉讼权益登记公告后,投资者保护机构在公告时期受50名以上投资者的特别授权,可以依法作为代表人参加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我国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是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征的证券民事诉讼制度。
一是赋予旨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公益机构诉讼代表人资历。上述规定明确了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基于投资者的授权获得代表人的法律地位,且必须由投资者保护机构参加才能从普通代表人诉讼转为特别代表人诉讼,而未赋予社会律师等其他主体启动特别代表人诉讼的权益。这是与其他国家诉讼的重要区别之一,可以有效避免其他主体因利益驱动可能导致的滥诉成绩。
二是规定了投资者“默示加入、明示加入”的诉讼参加方式。投资者保护机构作为代表人,可以为经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确认的权益人向法院进行登记,而无需投资者向法院证明本人具有权益人身份并向法院进行登记,这样可以大大减轻投资者在诉讼中的举证负:统杀。
三是坚持公益化、科技化,进步维权效率,降低维权成本。投资者保护机构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除为开展特别代表人诉讼的必要支出外,不收取其他费用;不需求预交案件受理费,即便败诉需求承担诉讼费用,也可以根据特定情形恳求减免;在诉讼中恳求财产保全,可以免于提供担!M,我国依托信息化技术手腕开展立案登记、诉讼文书送达、公告和告诉、权益登记、执行款项发放等工作,为投资者提供更多便利,完成“让数据多跑路、让投资者少跑腿”。
四是注重诉讼程序的可防可控。在程序启动方面,明确投资者保护机构要获得50名以上的权益人授权,才能启动特别代表人诉讼,并明确法院对能否适用代表人诉讼程序等享有裁决权;在代表权运转机制方面,规定了代表人行使特别授权必须在法院监督下进行的制度安排,充分保障投资者的表决权、知情权、异议权和加入权等。
五是加强多元解纷机制的运用,构成投资者权益保护的立体化格局。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该当充分发挥多元解纷机制的功能,按照自愿、合法准绳,引导和鼓励当事人经过行业调解、专业调解等非诉讼方式处理证券纠纷。当事人选择经过诉讼方式处理纠纷的,人民法院该当及时立案,案件审理过程中该当着重调解。
3、问:4月16日,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接受50名以上投资者委托,对康美药业启动特别代表人诉讼。作为监管机构,如何看待这次诉讼?
答:此次康美药业普通代表人诉讼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是我国首单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这是资本市场350vip葡亰集团历史上的一个标志性事情,无论是对资本市场健康350vip葡亰集团,还是对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并将产生积极深远影响。这也是落实国务院金融委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要求的具体理论。国务院金融委多次会议指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是证券市场的“毒瘤”,严重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危及市场次序和金融波动350vip葡亰集团,必须从严从快从重打击。
2020年5月,证监会对康美药业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公司及相关人员涉嫌犯罪行为被移送司法机关。康美药业公司2016年至2018年连续3年有预谋、有组织、零碎性实施财务造假约300亿,涉案金额巨大,持续工夫长,性质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践踏法治,对市场和投资者毫无敬畏之心,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严重毁坏资本市场健康生态。投资者保护机构充分呼应市场呼声,依法接受投资者委托,作为代表人参加康美药业代表人诉讼。证监会对此表示支持,并将依法对投资者保护机构参与诉讼工作进行监督,实在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下一步,证监会将持续加强与最高法院的沟通协调,不断推进完善特别代表人诉讼各项制度机制,依法推进特别代表人诉讼工作常态化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