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农商银行4宗违法被罚135万 贷前调查不到位等

来源: 中国经济网 ?2023-01-09 14:33:08

  中国经济网350vip葡亰集团1月9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近日公布的8张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浔银保监罚决字〔2022〕44号-51号)显示,九江乡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四宗违法违规被?135万元,7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 

  九江乡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二手房贷款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贷前调查不到位、向建筑施工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为房地产项目垫资四宗违法违规理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国银保监会九江监管分局对九江乡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35万元。 

  潘恒对九江乡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手房贷款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中国银保监会九江监管分局对其警告。 

  胡友华对九江乡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中国银保监会九江监管分局对其警告。 

  吴强翔对九江乡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前调查不到位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中国银保监会九江监管分局对其警告。 

  肖传俊对九江乡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前调查不到位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中国银保监会九江监管分局对其警告。 

  徐炜对九江乡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前调查不到位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中国银保监会九江监管分局对其警告。 

  骆迂对九江乡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前调查不到位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中国银保监会九江监管分局对其警告。 

  刘志东对九江乡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建筑施工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为房地产项目垫资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中国银保监会九江监管分局对其警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睿磺榻谔乇鹧现鼗蛘哂馄诓桓恼,可以责令开业整理或者吊销其运营答应证;构成犯罪的,依法清查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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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违犯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按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罚外,还可以区别不同情形,采取下列措施: 

 。ㄒ唬┰鹆钜幸到鹑诨苟灾苯拥H蔚亩、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ǘ┮幸到鹑诨沟男形胁还钩煞缸锏,对直接担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睿 

 。ㄈ┤∠苯拥H蔚亩、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历,禁止直接担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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