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银保监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燕钦峰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 银保监会 ?2022-08-29 10:04:43

       据地方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山东省纪委监委音讯:日前,山东银保监局纪委、潍坊市昌乐县监委对滨州银保监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燕钦峰严重违纪违法成绩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燕钦峰违犯政治纪律,伪造证据,转移、藏匿涉案财物,对抗组织审查;违犯地方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出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宴请等活动安排;违犯组织纪律,不按规定照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照实阐明成绩,插手干涉被监管机构人事安排;违犯廉洁纪律,违规持有被监管机构非上市股份,利用职务之便向企业出借资金获取高额报答,严重进犯职务廉洁性;违犯工作纪律,干涉银行机构贷款审批;利用职务便利和职权影响,为别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别人财物,涉嫌行贿犯罪;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将其银行贷款出借给别人,涉嫌高利转贷犯罪。

       燕钦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心丧失,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实不老实,与被监管机构“亲”“清”不分,“靠监管吃监管”,滥用监管权利谋取私利,严重损害监管笼统和监管威望,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手、不收敛。燕钦峰的行为已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行贿罪、高利转贷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山东银保监局党委研讨决定,给予燕钦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昌乐县监委将燕钦峰涉嫌行贿犯罪成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由公安机关将其涉嫌高利转贷犯罪成绩一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燕钦峰简历

       燕钦峰,男,汉族,1972年7月生,山东广饶人,350vip葡亰集团本科学历,1994年10月参加工作,200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4年10月至2003年12月,在中国人民银行滨州分行、滨州市中心支行工作。

       2003年12月至2007年10月,历任滨州银监分局监管二科办事员、副科长。

       2007年10月至2010年7月,历任滨州银监分局沾化监管办事处副主任(掌管工作)、沾化监管办事处主任。

       2010年7月至2018年12月,历任滨州银监分局监管一科科长、监管三科科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

       2018年12月至2019年8月,任滨州银保监分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

       2019年8月至2022年3月,任滨州银保监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22年3月,被免去滨州银保监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并中止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益。


(地方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山东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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