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 支持维护资本市场波动运转

来源: 350vip葡亰350vip葡亰集团350vip葡亰集团350vip葡亰集团集团网 ?2024-10-18 20:56:24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加强资本市场内在波动性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维护资本市场波动运转,提振市场决心,巩固和加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10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告诉》,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次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


再贷款首期额度3000亿元,年利率1.75%,期限1年,可视状况展期。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适用于不同一切制上市公司。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以下简称21家金融机构)按政策规定,发放贷款支持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和增持。


21家金融机构自主决策能否发放贷款,合理确定贷款条件,自担风险,贷款利率准绳上不超过2.25%。贷款资金“专款公用,封闭运转”。21家金融机构按告诉规定发放的股票回购增持贷款,与“信贷资金不得流入股市”等相关监管规定不符的,豁免执行相关监管规定;豁免之外的信贷资金,执行现行监管规定。


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按季度发放。即日起,21家金融机构可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次要股东发放贷款用于股票回购和增持,发放贷款后于次季度第一个月向中国人民银行恳求再贷款。对于符合要求的贷款,中国人民银行按贷款本金的100%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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