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诈骗雁塔恒通村镇银行贷款被重判!涉案金额共65万元,罪犯最高获刑10年3个月

来源: 和讯银行 ?2020-03-19 17:15:24

  和讯银行音讯:3月18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公开一份贷款诈骗案刑事判决书。

  据判决书披露,多人向雁塔恒通村镇银行恳求贷款,并在贷款到期后拒不还款纷纷获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3月至7月间,李某祥等5人或经过冤家引见,或经过网络分别看法了“郭某”、“陆某某”,“郭某”等人自称有关系办理雁塔恒通村镇银行贷款。

  在表达出贷款志愿之后,“郭斌”等人分别给予李某祥5人伪造的贷款材料,其中包括与之有关联的房产材料、银行买卖流水、营业执照等。

  李某祥5人在明知上述材料均系伪造的状况下,仍以各自的名义向雁塔恒通村镇银行恳求贷款,贷款到期后,李某祥等人均未还款。具体明细如下:

  由于李某祥5人以及担保人拒绝还款,且贷款材料系虚伪,雁塔恒通村镇银行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在2018年12月将李某祥等人抓获归案。

  2019年12月3日,雁塔区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院以为李某祥等5人以及2名担保人曾经构成贷款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

  雁塔区人民法院以为,李某祥等人分别伙同别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运用虚伪证明文件,诈骗银行贷款,均构成贷款诈骗罪。其中,李某祥个人恳求贷款10万元,并为别人担保25万元,犯罪数额特别巨大。

  法院同时查明,案发之后,除李某祥与郭某2之外,其他人曾经向雁塔恒通银行村镇银行归还贷款,并获得银行谅解。

  最终,雁塔区人民法院判处李某祥有期徒刑10年3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其他骗贷人和担保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3个月至5年3个月不等。

  据了解,雁塔恒通村镇银行于2015年12月24日,经陕西银监局批复设立,浙江温州龙湾农商银行作为次要发起人,认购该行40%的股份,目前雁塔恒通村镇银行注册资本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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