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银保监会联合出台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监管规则

来源: 350vip葡亰350vip葡亰集团350vip葡亰集团350vip葡亰集团集团网 ?2021-06-15 09: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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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来源:微摄

       350vip葡亰350vip葡亰集团350vip葡亰集团350vip葡亰集团集团网讯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点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点意见有关事项的告诉》(以下简称补充告诉)、《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理财新规)、《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理财子公司办法》)等相关规定,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制定并发布《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告诉》(以下简称《告诉》),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告诉》为资管新规、理财新规、《理财子公司办法》的配套制度,按照补充告诉关于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以下简称现金管理类产品)应严厉监管的要求,对商业银行及理财公司发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提出了具体监管要求。

       《告诉》全体上与货币市场基金等同类资管产品监管标准保持分歧,次要内容包括:明确现金管理类产品定义;提出产品投资管理要求,规定投资范围和投资集中度;明确产品的流动性管理和杠杆管控要求;细化“摊余成本+影子定价”的估值核算要求;加强认购赎回和销售管理;明确现金管理类产品风险管理要求,对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核算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实施规模管控,确保机构业务350vip葡亰集团与本身风险管理程度相婚配。

       在过渡期安排方面,《告诉》充分考虑对机构业务运营和金融市场的潜在影响,合理设置过渡期,比照资管新规过渡期顺延1年的精神,明确过渡期为《告诉》实施之日起至2022年底,促进相关业务颠簸过渡。过渡期内,新发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该当符合《告诉》规定;对于不符合《告诉》规定的存量产品,商业银行及理财公司该当按照资管新规、理财新规和《告诉》要务实施整改。过渡期结束之后,商业银行及理财公司不得再发行或者存续不符合《告诉》规定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对于现金管理类产品持有的存量银行资本补充债券,按照“新老划断”准绳允许持有至到期。

       制定《告诉》是落实资管新规及其补充告诉、理财新规和《理财子公司办法》的具体举措,有利于一致同类资管产品监管标准,防备不公平竞争和监管套利;有利于加强现金管理类产品业务运营的合规性和稳健性,防止不规范产品无序增长和风险累积,推进银行存量理财业务规范整改和理财公司“洁净起步”;有利于明确长期制度安排,波动市场预期,消弭不确定性,促进相关业务和金融市场颠簸运转。

       下一步,银保监会、人民银即将加强对现金管理类产品业务的监督管理,推进商业银行及理财公司依法合规展业,推进理财业务规范转型350vip葡亰集团稳过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完成理财业务规范健康350vip葡亰集团。

       为加强对商业银行及理财公司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以下简称现金管理类产品)的监督管理,促进现金管理类产品业务规范健康350vip葡亰集团,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告诉》(以下简称《告诉》)。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担任人就相关成绩回答了记者发问。

       一、《告诉》公开征求意见的状况如何?

       《告诉》于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月13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过程中,金融机构、行业自律组织、专业机构和社会公众给予了广泛关注。银保监会对反馈意见逐条进行分析研讨,充分吸收科学合理意见,并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正完善。

在投资集中度方面,采纳市场机构反馈意见,结合监管理论和货币市场基金监管规定,将每只现金管理类产品投资于主体信誉评级为AAA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占该产品资产净值的比例,从“合计不得超过10%”调整为“合计不得超过20%”。在过渡期设置方面,比照《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点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过渡期顺延1年的精神,将过渡期截止日设定为2022年底,促进相关业务颠簸过渡。

       对于市场机构提出的扩大投资范围、放宽估值核算规定、降低监管标准等意见,考虑到不符合资管新规、理财新规要求,并且与货币市场基金监管要求不分歧,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防备监管套利,此类意见未予采纳。

       二、制定出台《告诉》的背景是什么?

       现金管理类产品是指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每个买卖日可办理产品份额认购、赎回的银行或理财公司理财产品。2018年4月27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资管新规,明确了资管产品的一致监管规则,要求资管产品坚持公允价值计量准绳,鼓励运用市值计量。2018年7月20日,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点意见有关事项的告诉》(以下简称补充告诉),规定“过渡期内,银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在严厉监管的前提下,暂参照货币市场基金的‘摊余成本+影子定价’方法进行估值”,初次提出现金管理类产品概念,要求进行严厉监管,并允许此类产品在一定条件下采用摊余成本计量。

       根据资管新规及其补充告诉、《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理财新规)、《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理财子公司办法》)等相关规定,银保监会、人民银行专门制定现金管理类产品监管规定,细化监管要求。与货币市场基金类似,现金管理类产品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允许投资者每日认购赎回,容易因大规模集中赎回引发流动性风险,风险外溢性强。自2018年7月补充告诉发布以来,现金管理类产品规模增长较快。

       制定《告诉》是落实资管新规、理财新规和《理财子公司办法》等制度要求的具体举措,有利于规范现金管理类产品业务运作,防止不规范产品无序增长和风险累积,波动市场预期,推进业务规范可持续350vip葡亰集团。

       三、《告诉》制定的总体准绳是什么?

       《告诉》制定次要遵照了以下准绳:一是充分自创国内外同类资管产品的监管制度,确保与货币市场基金等同类产品监管标准保持分歧,促进公平竞争,防备监管套利。二是明确长期制度安排,促进相关业务和金融市场颠簸运转。《告诉》充分考虑机构承受才能,谨慎设置过渡期,有利于波动市场预期,消弭不确定性,防备银行在过渡期结束前集中兜售资产出现断崖效应。三是细化现金管理类产品管理要求,防备单体机构和零碎性风险。《告诉》明确现金管理类产品监管标准,强化业务规范管理,加强银行及理财公司运营的合规性和稳健性,推进银行存量业务有序整改和理财公司“洁净起步”,避免业务无序350vip葡亰集团,防备潜在零碎性风险。

       四、《告诉》在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投资管理方面有哪些规定?

       一是规定产品投资范围。现金管理类产品该当投资于现金,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地方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包括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买卖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等货币市场工具。不得投资于股票;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以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已进入最后一个利率调整期的除外;信誉等级在AA+以下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金融工具。

       二是规定投资集中度要求。分别对每只现金管理类产品投资于同一机构的金融工具、有固定期限银行存款、主体评级低于AAA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以及全部现金管理类产品投资于同一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和债券等,提出了比例限制。

       五、《告诉》在流动性和杠杆管控方面有何规定?

       一是加强投资组合流动性管理。规定现金管理类产品持有高流动性资产比例下限和流动性受限资产比例下限。二是加强杠杆管控。要求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杠杆程度不得超过120%。三是加强久期管理。限制投资组合的均匀剩余期限不得超过120天,均匀剩余存续期限不得超过240天。四是强化投资者分散程度。对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超过50%的现金管理类产品,要求在销售文件中进行充分披露及标识,不得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避免不公平对待个人投资者;对前10名投资者集中度超过20%及50%的现金管理类产品,进一步进步投资组合久期、流动性资产持有比例等监管要求。五是加强融资买卖管理。要求加强产品同业融资的流动性、买卖对手和操作风险管理,针对买入返售买卖质押品采用科学合理估值方法,谨慎确定质押品折扣系数等。

       六、《告诉》在估值核算方面有哪些规定,对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核算的现金管理类产品的规模有何规定?

       《告诉》明确了现金管理类产品“摊余成本+影子定价”的估值核算要求,要求银行及理财公司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影子定价,对摊余成本法计算的资产净值公允性进行评价,并根据影子定价和摊余成本法确定的资产净值之间的偏离程度,采取相应调整措施。

       《告诉》充分自创货币市场基金规模与其风险预备金挂钩的做法,同时结合理财业务理想状况,合理设定运用摊余成本法核算的现金管理类产品规模下限。银行方面,同一商业银行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核算的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月末资产净值,合计不得超过其全部理财产品月末资产净值的30%。理财公司方面,同一理财公司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核算的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月末资产净值,合计不得超过其风险预备金月末余额的200倍。理财公司成立初期,未积累足够风险预备金之前开展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业务规模,银保监会将采取措施妥善安排。上述政策安排充分参考了目前银行及理财公司业务现状,避免对现有业务运作产生严重影响。

       七、《告诉》在认购赎回和销售管理方面有哪些规定?

       一是加强认购赎回管理。对于产品认购,要求谨慎确认大额认购恳求,合理控制产品投资者结构;对于产品赎回,要求加强对巨额赎回的管控,针对具体情形明确强迫赎回费用、延期办理部分赎回恳求或者延缓领取赎回款项等措施。二是加强销售管理。销售现金管理类产品,应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充分披露信息和揭示风险,不得宣传或者承诺保本保收益,不得夸大或者片面宣传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投资收益或者过往业绩。

       八、《告诉》在支持银行补充资本方面有何政策安排?

       《告诉》允许现金管理类产品依法合规投资银行资本补充债券。对于存量,银行及理财公司应以《告诉》发布日为基准时点,按照“新老划断”准绳,严厉锁定现金管理类产品投资的存量银行永续债、二级资本债,允许持有至到期,但不得再新增投资不合规资产。对于增量,根据会计准绳界定为债性,且剩余期限、评级等满足《告诉》各项要求的银行资本补充债券,现金管理类产品可以合规投资。此外,《标准化债务类资产认定规则》已将债性的银行永续债认定为标准化债务类资产,银行及理财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均可合规投资。

       下一步,金融管理部门将继续在完善银行资本补充债券市场化机制建设等方面加强协作,构成合力,优化市场定价机制,引导保险资管、养老理财等长期资金合理对接银行资本补充债券增量发行需求,提升市场广度和深度。

       九、《告诉》关于过渡期有何安排?

       为确保颠簸过渡,《告诉》充分考虑对银行、理财公司运营和金融市场的潜在影响,合理设置过渡期,根据存量现金管理类产品资产组合实践状况,比照资管新规过渡期顺延1年的精神,明确过渡期自《告诉》实施之日起至2022年底,促进相关业务颠簸过渡。

       过渡期内,新发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该当符合《告诉》规定;对于不符合《告诉》规定的存量产品,银行及理财公司该当按照资管新规、理财新规和《告诉》要务实施整改。过渡期结束之后,银行及理财公司不得再发行或者存续不符合《告诉》规定的现金管理类产品。

       《告诉》发布实施后,银保监会、人民银即将督促银行及理财公司根据资管新规、理财新规和《告诉》要求,推进合规新产品发行,促进新老产品有序衔接,完成现金管理类产品业务规范转型350vip葡亰集团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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