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正<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的决定》及配套规定

来源: 证监会 ?2021-03-22 09:5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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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来源:微摄

  350vip葡亰350vip葡亰集团350vip葡亰集团350vip葡亰集团集团网讯  为落实2020年3月1日起实施的新《证券法》,进一步简政放权,完善证券公司股权监管,提升监管效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正<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股权规定》)以及《关于修正<关于实施《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有关成绩的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实施规定》),自2021年4月18日起实施。

  按照有关立法程序的要求,《股权规定》自2020年6月12日至7月12日同步在证监会和司法部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过程中,社会各界给予了广泛关注,对《股权规定》内容总体支持,建议尽快发布实施。证监会对各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条仔细研讨,吸收采纳合理意见,进一步完善了《股权规定》。

  《股权规定》修订内容次要触及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参考国内外金融监管经验,结合证券公司股权日渐分散的趋向,将证券公司次要股东从“持有证券公司2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者持有5%以上股权的第一大股东”调整为“持有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二是适当降低证券公司次要股东资质要求,取消次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才能的要求;将次要股东净资产从不低于2亿元调整为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等。三是落实新《证券法》,调整证券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变更5%以上股权的实践控制人相关审批事项。四是对新成绩予以规制,为新状况留出空间。包括禁止证券公司股权相关的“对赌协议”,完善控股股东变更为独一股东的备案程序,明确单个非金融企业实践控制证券公司股权比例不得超过50%的例外情形;进一步明确对上市证券公司、股份转让零碎挂牌证券公司持有5%以下股权的股东可以免除适用的条款等。

  证监会同步修订《实施规定》,修订内容包括进一步精简整合申报材料,删除如今已不适用的程序性过渡条款,修正新《证券法》取消的审批事项相应表述等。

  《股权规定》及《实施规定》实施后,证监会相应更新证券公司设立审批等行政答应服务指南。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按照《股权规定》《实施规定》和服务指南的要求,依法报送证券公司设立、股权变更等恳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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