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发〔2022〕48号
为规范上市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350vip葡亰集团350vip葡亰集团350vip葡亰集团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业务往来,根据《企业350vip葡亰集团350vip葡亰集团350vip葡亰集团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成绩告诉如下:
一、上市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业务往来,单方该当遵照对等自愿准绳,恪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证券买卖所的有关规定。
二、控股股东及实践控制人该当保障其控制的财务公司和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财务公司该当加强关联买卖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协助成员单位经过关联买卖套取资金,不得藏匿违规关联买卖或经过关联买卖藏匿资金真实去向、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上市公司董事该当仔细履行勤勉、忠实义务,谨慎进行上市公司与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有关决策。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该当确保上市公司与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符合经依法依规审议的关联买卖协议,关注财务公司业务和风险状况。
三、财务公司与上市公司发生业务往来该当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并查阅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等文件。
金融服务协议应规定财务公司向上市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具体内容并对外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期限、买卖类型、各类买卖估计额度、买卖定价、风险评价及控制措施等。
财务公司与上市公司发生业务往来该当严厉遵照金融服务协议,不得超过金融服务协议中商定的买卖估计额度归集资金。
四、上市公司不得违犯《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经过与财务公司签署委托贷款协议的方式,将上市公司资金提供给其控股股东、实践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运用。
五、上市公司初次将资金存放于财务公司前,应获得并审阅财务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以及风险目标等必要信息,出具风险评价报告,经董事会审议经过后对外披露。上市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业务往来时期,应每半年获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以及风险目标等必要信息,出具风险持续评价报告,经董事会审议经过后与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一并对外披露。财务公司该当配合提供相关财务报告以及风险目标等必要信息。
六、上市公司该当制定以保障存放资金安全性为目标的风险处置预案,经董事会审议经过后对外披露。上市公司该当指派专门机构和人员对存放于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状况进举动态评价和监督。当出现风险处置预案确定的风险情形,上市公司该当及时予以披露,并按照预案积极采取措施保障上市公司利益。
七、财务公司应及时将本身风险状况告知上市公司,配合上市公司积极处置风险,保障上市公司资金安全。当出现以下情形时,上市公司不得继续向财务公司新增存款:
1.财务公司同业拆借、票据承兑等350vip葡亰集团350vip葡亰集团350vip葡亰集团集团外(或有)负债类业务因财务公司缘由出现逾期超过5个工作日的状况;
2.财务公司或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践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严重信誉风险事情(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市场债券逾期超过7个工作日、大额担保代偿等);
3.财务公司按照《企业350vip葡亰集团350vip葡亰集团350vip葡亰集团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例等监管目标持续无法满足监管要求,且次要股东无法落实资本补充和风险救助义务;
4.风险处置预案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该当每年度提交触及财务公司关联买卖的专项阐明,并与年报同步披露。保荐人、独立财务顾问在持续督导时期该当每年度对触及财务公司的关联买卖事项进行专项核查,并与年报同步披露。
九、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建立规范上市公司与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监管协作机制,加强监管合作和信息共享,经过对高风险财务公司进行信息通报、联合检查等方式,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清查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