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委审议工作正式启动

来源: 上海证券买卖所网站 ?2019-05-28 10:13:19

上海26.jpg

        图片来源:微摄


  上海证券买卖所5月27日发布了科创板上市委2019年第1次审议会议公告,将于6月5日召开第1次审议会议,审议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集微350vip葡亰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发行上市恳求。将审议的企业,已完成多轮审核问询的回复和披露,上交所审核机构也于日前召开审核会议,构成了审核报告和初步审核意见,现按照规定启动上市委审议程序。后续,将根据发行人问询回复和审核进展,陆续分次召开上市委审议会议。

  在发行上市审核中,上市委审议会议是重要环节。本所制定颁布的《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和《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对科创板上市委的次要职责、运转机制和审议方式,做了明确具体规定。在发行上市审核中,上市委次要侧重于对本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出具的审核报告及发行上市恳求文件进行审议,就审核报告的内容和发行上市审核机构提出的初步审核意见充分讨论后进行合议,按照多数服从多数的准绳,构成赞同或不赞同发行上市的审议意见。按照规定,本所将结合上市委审议意见,出具赞同发行上市的审核意见或者作出终止发行上市审核的决定。本所如作出赞同发行上市的审核意见,将按程序报送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作出终止发行上市审核决定的,将按规定终止发行上市审核程序。

  科创板上市委在发行上市审核中的职责定位和审议机制,是按照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市场化、法制化改革精神,总结自创境内外发行审核职责安排利弊得失的理论基础上设计的。相关具体制度安排,着重考虑了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发行上市审核理念下,买卖所上市审核机构审核、上市委审议、证监会发行注册三个环节职责的有效配置,既要发挥各自的功能优势,无机衔接,也要合理分工,避免不必要的反复审核。

  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审核企业能否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首先由买卖所审核机构承担主体责任,提出初步审核意见,把好第一道关口。上市委首先需求对买卖所审核机构提出的审核报告和初步审核意见进行审议,重点从审核机构的审核问询能否有严重遗漏、发行人及中介机构的回复能否充分、审核机构初步意见的构成过程和判别根据能否合理,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能否有利于市场判别和投资者决策等角度,发挥把关和监督作用。在对买卖所审核报告和初步审核意见进行审议中,参与审核的上市委委员对招股阐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也会进行审阅,提出需求问询发行人和中介机构、提交上市委会议讨论的成绩,但需求避免对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不必要的片面反复性审核。

  科创板上市委的审议会议,将按照现有规则规定组织召开。每次审议会议由5名委员组成,召集人采取轮值制度,委员按抽签确定,并需满足相关专业和界别结构要求。上市委审议会议召开前,参会委员撰写委员工作底稿,并根据需求提交拟向发行人问询的成绩。审议会议的次要议程包括审核人员汇报审核状况和初步审核意见、委员发表意见、委员讨论构成合议意见等次要环节。上市委审议会议可根据状况,要求发行人和保荐人进行现场问询。上市委审议会议将构成审议意见并经参会委员现场确认,上市委问讯成绩和审议结果将及时向市场公告。

  为实在发挥科创板上市委作用,保障上市委颠簸运作,近期,上交所举行了3次上市委全体委员的集体培训和交流研讨,强化相关工作纪律和廉政要求,制定完善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委员提出问讯成绩、撰写工作底稿等要求,为审议会议召开和委员履职做了较为充分的预备。上市委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本所相关规定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任何机构和个人的干扰,参会委员也将严厉执行有关回避要求。希望发行人、保荐人等中介机构、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盲目支持上市委委员公正履职,不得直接或间接以不合理手腕影响上市委委员的专业判别,如以不合理手腕严重干扰上市委委员审议,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终止发行上市审核。


----------------------- 底部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