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担任人详解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所得税政策

来源: 新华网 ?2020-06-12 09:5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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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来源:微摄

  新华社350vip葡亰集团6月11日电(记者郁琼源)在国家税务总局11日发布的新一期“税务讲堂”视频中,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刘宝柱详细讲解了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所得税的具体操作规定。

  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办理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延缓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一并缴纳。那么具体享用条件是什么呢?

  据刘宝柱引见,延缓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普惠性减免政策中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是相反的。即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并且,无论实行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只需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均可以享用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据了解,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采用“自行判别、申报享用”的办理方式。企业自行判别能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自行计算延缓缴纳税额,并经过填报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享用延缓缴纳政策。

  个体工商户可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暂缓缴纳当期的运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实行简易申报的,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时期暂不扣划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划缴。

  在享用范围方面,刘宝柱引见,实行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均可在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申报期内,对按规定该当缴纳的当期运营所得个人所得税享用延缓缴纳政策。

  据悉,“税务讲堂”是税务部门扎实开展“便民办税春风举动”的具体举措。本期“税务讲堂”系列课程计划推出多讲,纳税人、缴费人可随时随地经过税务总局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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