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印发<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监管主体职责改革方案>的告诉》

来源: 银保监会 ?2020-07-22 11:4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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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0vip葡亰350vip葡亰集团350vip葡亰集团350vip葡亰集团集团网讯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统筹财险监管资源,完善财险公司监管工作体制机制,进步监管有效性,日前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印发<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监管主体职责改革方案>的告诉》(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共五部分,确立了改革目标,明确了基本准绳,对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监管主体职责进行了划分,厘清了银保监会和属地监管局的监管职责分工,明确了监管横向、纵向联动的次要工作内容。一是监管对象划分。综合考评公司业务规!⑿幸涤跋、股东背景、机构类型、350vip葡亰集团阶段等目标,将87家财险公司和13家再保险公司划分为直接监管公司和属地监管公司。其中,直接监管公司36家,由银保监会承担监管主体职责,其他64家为属地监管公司,由属地银保监局承担监管主体职责。二是监管职责分工。银保监会统筹全体监管政策。银保监会、属地监管局分别承担直接监管公司和属地监管公司的主体职责,协同监管局配合做好辖区内分支机构的日常监管。三是监管联动。经过建立监管联动会、信息共享、专项工作交办等机制,加强监管联动,一致监管思绪,分享监管信息,通报风险成绩,推进部署下一步监管工作,构成监管合力。四是动态调整。改革实施后,银保监会可根据实践状况,适时对直接监管公司和属地监管公司的范围以及相关监管事权划分进举动态调整。新增法人机构监管主体职责参照本《方案》执行。

  《方案》的印发是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的严重成果,是顺应新情势下加强机构监管的重要举措,对落实监管主体责任、防备化解金融风险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深化推进监管改革,持续加大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监管力度,多措并举管理市场乱象,有效防备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推进财险业高质量350vip葡亰集团。

  附: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监管主体职责改革方案的告诉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监管主体职责改革方案的告诉

  各银保监局,各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

  为进一步统筹监管资源,完善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监管工作体制机制,进步监管有效性,银保监会研讨制定了《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监管主体职责改革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仔细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成绩,请及时向银保监会报告。
本方案自2020年8月1日起实施。《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授权派出机构实施部分行政答应事项的告诉》(银保监办发〔2019〕69号)中与本方案不符的,按本方案执行。财产保险公司产品监管事项仍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产保险公司产品监管有关成绩的告诉》(银保监办发〔2020〕17号)执行。

  中国银保监会

  2020年7月16日

  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

  监管主体职责改革方案

  为进一步统筹财险监管资源,完善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监管工作体制机制,进步监管有效性,根据银保监会“三定”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征社会主义思想为指点,围绕党地方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打好防备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总体部署,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精神要求,贯彻落实银保监会党委对财产保险监管工作的指示指示,进一步统筹监管资源、理顺监管体制机制、明晰监管职责分工,促进监管协同联动,片面提升监管质效,坚决守住不发生零碎性风险底线,推进行业高质量350vip葡亰集团。

  二、基本准绳

 。ㄒ唬┙魃骷喙。以谨慎监管为基。酆戏治龉驹擞勘旰头缦帐,评价研判行业全体风险程度和350vip葡亰集团趋向,维护行业安全稳健运转和可持续350vip葡亰集团。

 。ǘ┓缦占喙。突出风险导向,坚决守住不发生零碎性风险底线,有效防备化解处置风险事情。

 。ㄈ┓掷嗉喙。对机构主体科学分类,实施差异化监管,提升监管精准度。

 。ㄋ模┝喙。强调全国监管一盘棋,合理统筹零碎监管资源,构建上下联动与横向联动工作机制,构成监管合力。

  三、监管对象划分

  除中国出口信誉保险公司外,87家财产保险公司和13家再保险公司划分为银保监会直接监管和银保监局属地监管两类。其中,银保监会直接监管公司36家,银保监局属地监管公司64家。具体划分见附件1。

  四、监管职责分工

  银保监会和银保监局厘清分工,明晰职责,各司其职,权责对等,进步监管效率和监管有效性。

 。ㄒ唬┮<嗷嵬吵锛喙苋逭。包括提出监管工作目标规划和工作重点,统筹机构管理,统筹监管标准,统筹监管数据,统筹监管报告,统筹监管协商联动机制等。

 。ǘ┮<嗷、属地监管局分别承担直接监管公司和属地监管公司的监管主体职责。监管主体职责包括:市场准入加入管理(见附件2)、非现场监测和风险分析、偿付才能监管、公司管理监管、预备金监管、产品监管、资金运用行为监管、市场行为监管、信访举报赞扬处理、现场调查、现场检查、实施行政处!讣喙、提出个案风险监控处置和市场加入措施并承担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等(见附件3)。

 。ㄈ┌凑展痉种Щ狗植既范ㄐ喙芫。协同监管局配合银保监会或属地监管局,做好辖内分支机构的日常监管。

  银保监会可结合工作需求,对直接监管公司和属地监管公司的范围以及相关监管事权划分进举动态调整。新增法人机构监管主体职责参照本方案执行。

  五、监管协同联动

  银保监会、属地监管局、协同监管局建立横向联动、纵向联动的有效机制,完成信息共享、分工协作、协调分歧的总体目标。

 。ㄒ唬┙⒓喙芰嵋榛。建立银保监会、属地监管局、协同监管局多方参与的监管联动会议机制。定期由承担监管主体职责的机关牵头召开联动会议,一致监管思绪,分享监管信息,通报风险成绩,推进部署下一步监管工作,构成监管合力。

 。ǘ┙⑿畔⒐蚕砘。建立并完善银保监会、属地监管局、协同监管局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构建全方位信息共享平台,明确信息共享范围、内容、频率、流程等,完成信息共享及时性和有效性,维护监管政策分歧性和威望性。

 。ㄈ┙⒆ㄏ罟ぷ鹘话旎。充分发挥银保监局贴近市场、熟习状况的优势,优化监管资源配置,建立专项工作交办机制。银保监会可根据实践状况,将有关监管工作交由属地监管局或协同监管局承办。

  附件信息:

  • 1.监管对象划分.xlsx

  • 2.市场准入加入监管职责.xlsx

  • 3.除市场准入加入外的其他监管职责.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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